“首月1元”等过度营销的营销广告宣传全面叫停
对“首月1元”的保险营销套路不能止于叫停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8月26日,北京银保监局官网公布《关于专项整治北京地区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全面叫停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在京发布存在过度营销、诱导消费问题的营销宣传广告,包括但不限于“首月1元”“1元升级”“免费赠险”“实物抽奖”等内容,以及存在广告标识不清晰、关闭按钮不显着、整屏诱导点击等问题的广告。
“首月1元可保600万元医疗保险”,不少消费者见此往往觉得捡到了大便宜,于是欣然下单。殊不知“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面”,“首月1元”只是个诱饵,实际上全年应交保费在扣除首月的1元之后,全部均摊到后面11个月,消费者并未得到任何优惠。
今年7月,有媒体曾刊发《“首月1元”保险有多坑?年自动“被扣费”将高达3145元》的报道,对这种套路予以曝光。互联网上,“1元保险如何退保”更成为一个搜索热词,排名靠前的“现身说法”短视频有数千个点赞。网友吐槽,“首月1元”保险营销的套路花样繁多,一些保险公司把广告引入共享单车、充电宝等消费场景,利用消费者的注意力“盲区”进行引流;有的将广告嵌入新闻网页中,由于标识不清晰,一些消费者尤其老年人很容易误点链接而被“自动投保”。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广告法也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而“首月1元”的表述,极易令消费者产生误解,进而被误导消费。
事实上,互联网保险方面不乏相关规范。今年2月1日起实行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明确要求,“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活动应遵循清晰准确、通俗易懂、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原则,不得进行不实陈述或误导性描述”。根据规定,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实行可回溯管理,保险机构需要对销售页面、销售过程进行记录和保存,使其可供查验。尽管如此,一些保险公司依然心存侥幸,“首月1元”套路仍在互联网保险中大行其道。
去年12月,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曾就“首月0元”等欺骗投保人问题,对安心财险、轻松保经纪等多家保险公司予以通报,表示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但至今未见有关后续处理的公开报道。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来说,只有加大执法力度,对相关营销套路露头就打、严惩不贷,才能以儆效尤,形成更大的震慑,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记者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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