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为市场主体减免租金871万元 促进企业长远稳健发展
“去年减免了两个月9万元的租金,今年再出减租政策,对企业是非常大的鼓舞!”近日,广东凯宝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苏丽兴一边看着减租政策,一边兴奋地说。
3月17日,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减免发生疫情镇街(园区)辖区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出租物业租金的通知》(下称《通知》)。初步测算,此次免收租金共涉及经营主体约210个,涉及约29个市直单位,减免租金合计约871万元。
连日来,疫情对东莞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造成了一定影响。苏丽兴介绍,受疫情冲击,公司已有订单延期交货,一部分已经交货的产品也因为疫情延期验收,停产后又不能接新的订单,企业的资金压力不断增大。
《通知》明确,对发生疫情的镇街(园区)辖区内(目前为大朗镇、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平镇、横沥镇、东坑镇、石排镇、南城街道、虎门镇,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承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减免期为2022年3月16日至6月16日,已缴交租金的,可顺延减免,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政策实施期间,如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减免对象需要同时符合四个条件:注册地及纳税地在东莞市,没有拖欠租金的情形,不存在哄抬租金和提高水电、公摊的行为,没有违反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租金减免具体工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单位市政府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办理流程分为五个步骤:市直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填写《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出租物业租金减免情况表》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政府物业管理中心进行备案;市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回复备案意见;市直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在收到备案意见后及时告知承租人,并进行有关政策解读;市直有关行政事业单位与承租人签订《减免租金协议书》完成租金减免;市直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将《减免租金协议》报市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备案。
减租政策获得市场主体的广泛好评。“我们会积极申报减租,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苏丽兴说,希望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加大稳岗补贴的力度,保障企业长远稳健发展。 (记者:吴擒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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