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出台《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 8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期,省政府出台《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评奖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7月6日上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评奖办法》进行解读。
发布会上,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支苏平公布一组数据:1-6月,全省发明专利授权量4.2万件,同比增长37.0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20个百分点,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45.64件,继续保持全国省区(不含直辖市)第一。在历届中国专利奖的评选当中,江苏累计获奖768项,其中金奖40项、银奖31项、优秀奖697项,获奖总数位居全国前列。
“此次优化知识产权奖励政策、加大对优秀专利成果和创新人才的奖励,对于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支苏平介绍,《评奖办法》是对《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其主要特点体现为评审组织更加规范、奖项设置更加合理、评选程序更加严谨、激励措施更加完善。
《评奖办法》全文共24条细则,对评奖范围、奖项设置、组织领导、申报条件、推荐方式、评选程序、奖励标准和表彰形式等8个方面进行细化明确。
在奖项方面,《评奖办法》明确设置了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和发明人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沈仕俊介绍,原来的“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调整后的“江苏专利奖”,金奖不超过10项、银奖不超过20项、优秀奖不超过50项、江苏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每届获奖总数能达90项。“此次调整有效提升了江苏专利奖励制度的含金量和社会影响力,对推动我省专利工作实现新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江苏专利奖”还提升了对优秀专利项目的奖励力度,对金奖、银奖、优秀奖项目分别给予每项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发明人奖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每人2万元的奖励。
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赵学群介绍,除了江苏专利奖,我省对荣获中国专利奖的江苏专利权人也有相应的配套奖励,对荣获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每项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荣获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每项50万元、25万元、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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