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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专项政府补贴和企业让利相结合 补贴直接抵减购买费用

2020-11-10 15:16:27    来源:济南日报

自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2月11日,济南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记者在今天上午召开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市财政将安排1000万元左右专项资金,同时严查家电销售企业先涨价后补贴、以次充好等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政府补贴和企业让利相结合

为提高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的覆盖面和服务质量,鼓励在济南市境内工商注册并纳税纳统的限额以上家电批发、零售企业参加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确保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覆盖全市,便于居民就近购买新家电;享受补贴的新家电产品范围基本涵盖常用家电品类,且购买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满足居民不同类型的家电更新需求;参加活动的新家电产品型号数量不低于在售产品型号数量的1/2,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与以往家电销售企业自己组织的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相比,此次活动采用政府补贴和企业让利相结合的方式,补贴力度更大,按不同新家电品类分别给予200元400元不等的补贴,让广大居民享受真金白银的实惠。家电销售企业在销售新家电时直接向购买人垫付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实现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立购立享,切实优化居民的购物体验。

补贴直接抵减购买费用

此次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补贴资金,将由市级财政和销售企业共同承担。此次活动预计“以旧换新”销售新家电数量在15万台左右,市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左右。

这次财政补贴精准性强,对不同的家电实施不同的补贴标准,最高是空调(柜机)每台补贴400元,最低是净水机、空调挂机、烟机、炉灶等每台补贴200元;补贴灵活性强,对于家电的使用年限、品牌等不作限制,也不要求旧家电可以正常工作,只要旧家电的主要部件齐全,就可以按照标准享受以旧换新补贴;补贴导向性强,财政资金占补贴资金标准的20%,主要引导企业让利。另外,对于享受财政资金补贴回收的废旧家电,将交售给具备资质的拆解企业处理,引导废旧家电通过安全、环保的途径进行集中回收和处理。

关于财政资金的兑付程序,家电销售企业在回收旧家电销售新家电时,直接向购买人垫付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抵减新家电的购买费用。家电销售企业按程序向商务局提供相关材料,经市商务局审核后,出具补贴资金兑付意见。市财政将补贴资金列入预算,拨付市发改委,由发改委根据商务局兑付意见将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账户。

严查先涨价后补贴行为

专业家电连锁销售企业、综合性大型零售企业等均可申请参加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销售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信誉良好并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企业为济南市境内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一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已纳入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库,且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具有覆盖城乡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的销售网点;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区县(功能区)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逆向物流等服务能力;参加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的新家电产品型号数量不得低于在售产品型号数量的1/2;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近一年内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申请企业要签订承诺协议,保证“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保证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收回的废旧家电全部交售给具备资质的拆解处理企业,不弄虚作假,不擅自将旧家电流向二手交易市场,不从事制售以旧充新等违法行为”。

此次活动将严查家电销售企业先涨价后补贴的行为,确保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查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不符合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产品等违法行为;严查不按规定将旧家电交售给具备资质的拆解处理企业,擅自将旧家电流向二手交易市场,从事制售以旧充新等违法行为;与家电销售企业签订承诺协议,一经查实有任何骗取财政补贴或违反承诺协议的行为,将严格采取追回财政补贴资金、取消资格、列入失信记录以及向社会公示等处罚措施。

关键词: 政府补贴 企业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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