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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28年的房子后续 :要以28年前的价格买回 不然偿还装修费

2020-06-16 10:20:10    来源:农业每日资讯

前段时间,张女士一套28年前所购买的房子,一直没有居住,也没有办理入户手续,如今却发现已经有陌生人居住。左邻右舍纷纷表示,房子是被人撬开入住的,对方并没有合法的居住手续。

现住户林先生称,他是购买获得的房子,实际上并没有拿出购房手续,没有什么证据表明他对房子拥有使用权。起初,林先生拒不接见任何人,在物业和民警的工作下,他才肯出面协商。

两方进行了多次交涉后,林先生提出,应该由张女士赔付一笔装修费,自己装修也花费了不少钱,不过张女士直接拒绝他的提议,拒不赔偿这笔装修费。

张女士弟弟张先生负责办理此事,他给林先生下达最后的撤离期限,在下月6日前需要尽快搬出去,林先生当即答应,表示会在短期内尽快搬家。

6月1日这一天,张先生接到物业的通知,林先生目前已经搬家,他很是高兴,如果能在一天内搬完,那就来收房子,好让这件事及时解决。

记者来到后,发现房子门口已经有了相应的改变,门铃被拆掉,鞋柜已经搬走,只是房门钥匙一直没有找到,物业表示,林先生搬走两车物品,本想让他留下钥匙,对方称东西没有搬完,钥匙不能拿出来。

张先生拨打他的电话,问6月6日前收房有没有问题?能如约交房吗?林先生只是回了句:“这个再说!”当即将电话给挂断。

记者再次联系林先生,对方给出的说法让人很是意外。他表示,当初他父亲购买这套房子时,签订了一份协议,但因10多年前保险柜被偷,买房的证件被盗贼盗走,报案后警方一直没有回复信息,又联系相关媒体反映这件事。

只是,10多年前的事情,派出所、媒体都没保存下来,没有证据为自己正名。但如果孩子上学受影响、老人身体有什么异样,那会追究张女士责任。

末了,林先生还表示,他们希望以28年前的价格购买此房子,不然就是张女士偿还20万元的装修费。

如今这个案子还没有解决,双方的新矛盾再现,张女士决定采用法律的手段维权,以获得对房子的所有权。

案子弄成这个样子,说到底还是张女士太粗心大意,如果能够及时收房,那就不会有这些问题。

关键词: 忘记28年的房子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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