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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全款在深圳房子被占19年 能拿回来吗?

2020-06-16 10:48:32    来源:天下万家

1992年,当张女士斥巨资在深圳“全款买房”,但并未选择办理房产证和入住。近日,想起自己1992年花33万元买了一套144平米的房子,现在想起来去找发现有陌生人入住。知情邻居说,张女士购房后一直没住,现在房价已经涨到600多万,目前的住户是撬锁搬进去的。小区管理处称,现在的住户拒不开门。张女士正通过法律途径拿回房子。

划重点“撬锁搬进去的”这操作真是令人窒息,先不提张女士身家如何,以至于买了房子会被遗忘,但侵占房屋的人以“撬锁入住”并再此住了十几年这种行为,真是令人愤怒!

小编在这里提个醒,类似这样的事情,并不是少数,而且发生这样的事情,维权并不容易,还有家里有空置房且离自己较远的也要小心类似情况发生在自己身上。

比较常见的情况:一房两卖;常见于买主拿不到房产证或延迟交付房产证中途出现变故。某些开发商在卖房时候给不了房产证,承诺几年内办理;但是在这个期间公司因为资金的问题,又已经把开发中的房产抵押出去;甚至转卖给了其他第三方公司,或是接受抵押公司作为债券又再次转卖的等等。

同一套房的几个买家碰面的时候,发现大家手里都有买房合同甚至发票,但是谁都没有房子的合法的房产证。

还有一种情况:非法转卖;很多小开发商在项目建造时,获得的资质不全;房子在出售的时候多数是小产权或者只有居住权。而买房的人基本都是投资,所以买了也不住,找中介租出去。有的是卖房公司就承诺销售后帮助出租,每年的房租收益承诺给予保证。

实际上一些开发商卖了房子就不管后续,遇到不负责任的公司,有可能找来的“出租商”就是黑中介或者“房头”。这些人胆大心黑,手头有很多类似的房源,租给来打工的人。凭借手段甚至让有的房主想收回来自己出租都不可能,必须交给他们出租,否则来几个租户就赶走几个。因为这类房子很多本身没有房产证,只有买房收据或长期租赁合同,稍微伪造一下,就可以假装自己是房主把房子再卖出去。 再回到张女士房屋被侵占的本事件,真相暂且还在调查中,但事出反常必有妖,这套被遗忘的房子,背后的故事或许还会有反转发生。而更值得我们深思的,是类似广泛存在的,因为众多原因闲置数年乃至十数年的房产。

自家的房子白白被人住了那么久,张女士有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向现住户索要赔偿呢?

律师表示,如果房子的现有住户真的是撬门入住,在法律上,这种行为已经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若达到犯罪立案的标准,该住户就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产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租户近几年住在这个房子,应当支付租金的赔偿责任。

实际上一些开发商卖了房子就不管后续,遇到不负责任的公司,有可能找来的“出租商”就是黑中介或者“房头”。这些人胆大心黑,手头有很多类似的房源,租给来打工的人。凭借手段甚至让有的房主想收回来自己出租都不可能,必须交给他们出租,否则来几个租户就赶走几个。因为这类房子很多本身没有房产证,只有买房收据或长期租赁合同,稍微伪造一下,就可以假装自己是房主把房子再卖出去。

关键词: 深圳房子被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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