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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看看《民法典》怎么规定

2020-07-07 07:57:24    来源:律师帮帮法律咨询

买过房子的朋友都会注意到一个词,叫做产权年限。顾名思义,指房屋建筑产权可以使用的时间。在中国,土地并不能成为私人所有,城市的土地归为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则在集体名下。通常开发商想要建房,就必须要向国家申请了这块地的使用权,一次性缴纳了70年的土地使用费。

有的人可能就会纳闷了,自己花了这么多钱,结果房子的使用权只有70年,甚至你买商业公寓的话,只有40年的年限(工业是50年)。这是不是意味着,当房子的产权年限到期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这套房子?

关于这个问题,《民法典》在第359条作出了以下规定: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怎么理解这两条规定呢?

住宅70年产权到期后,会有两个选择,第一选择自动续期,但可能需要交纳续期费用,至于具体如何缴费,要等相应的法律法规出台。那么具体要缴纳多少费用呢?参考2016年,温州曾发生过的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案例,个人判断目前大概率还是免费的,但长期来看应该会收费。

那如果你不选择续约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国家可以把这块土地收回去另作他用,但因为房子本身的所有权还是你的,意味着国家会这块土地上的业主相应的补贴,你也就成了别人口中的拆迁户,而拆迁款的多少,通常会根据当地的规定来执行。

关键词: 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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