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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布转账10万就要登记 金融监管最近升级了吗?

2020-07-09 08:23:52    来源:金融看客

央行规定凡个人储户存取款超过10万元、公司账户存取款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必须进行登记、审批。

央行新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自2020年7月起,先在河北省开展试点,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为10万元(人民币,下同)。自10月起,在浙江省、深圳市两地开展试点。其中,浙江省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为30万元、深圳市为20万元。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试点为期2年。

《通知》要求,如果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

根据试点方案,试点地区金融机构要规范大额取现预约业务。银行需要明确客户预约时间、渠道方式、信息要素,并保存预约信息,向试点地区央行报送。试点地区央行确定本地区客户登记的信息要素,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采集、保存、统计上报登记信息。试点地区的央行,要统筹考虑人民银行冠字号码数据集中要求与大额现金监测要求,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起点以上存取业务的信息与现金实物的冠字号码相关联、可追溯。

选择试点地区适宜地市,探索从部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入手,推动该部分个人主体报告一定金额以上现金收入的交易性质、交易金额等信息。

为什么选择这三个省市做试点?早在去年11月5日,央行曾在官网公开了《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称,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业务管理基础较好,浙江省、深圳市均为全国现金投放重点区域,浙江省一些行业大额用现情况突出,个人账户大额用现情况突出,深港之间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普遍。

在这三个省市的试点中,实行特定行业特定地区的管理措施。

河北省侧重于房地产行业,尤其是邢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

浙江省,侧重于批发零售、房地产销售、建筑、汽车销售行业,重点关注取现环节的真实性和后续的使用情况。

深圳市,侧重于对利用个人账户进行经营性收支行为管控,细分个人账户经营性收支来源与用途,以及监测境外人民币现金业务情况。

对此规定,网友表示不理解。 “这是要限制现金流吗?” “说好的存取自由呢?” “存取自己的钱还要打个报告?。”

有网友说,“多转几次就行了”,“我在自助机上存”。 然而,可以这样操作吗?央行早就替储户想到了。

央行表示,大额现金管理业务情形以有现金实物交接的柜面业务为主,包含通过大额高速存取款设备自助存取款情形,并须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规避监管、“伪大现金交易”情形制定防范措施,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

央行解释称,此次规范大额现金主要是为了打击犯罪、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由于现金具有不记名、不可追踪等特点,大额现金容易为贪污腐败、偷逃税等洗钱犯罪行为和地下经济活动提供便利,可能危及国家经济金融秩序和安全。

关键词: 央行发布转账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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