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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今头条!鹏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2-12-15 07:29:14    来源:证券时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15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自2022年12月16日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设置为人民币100万元,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不含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2022年12月16日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设置为人民币100万元,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不含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2)在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或调整本基金上述业务限制,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华基金”)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2年12月15日起,对通过华泰证券认/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鹏华基金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给予认/申购费率优惠。

1、适用的基金范围

鹏华基金管理的、由华泰证券销售的所有基金产品,包括已发行的以及将来发行的产品。如有某只或某些特定产品不适用费率优惠,则由鹏华基金或华泰证券另行公告确定。

2、活动时间

自2022年12月15日起,结束时间以鹏华基金或华泰证券公告为准。

3、活动内容

(1)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认/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的基金,可享受的认/申购费率优惠折扣以华泰证券公示为准。认/申购费率按照每笔收取固定金额的,不享受认/申购费率优惠。

(2)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华泰证券所有,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华泰证券的相关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适用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4、重要提示

(1)上述适用的基金优惠前的费率标准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及相关公告。

(2) 华泰证券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鹏华基金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97

网站:www.htsc.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6788-533

网站: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5日

鹏华兴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5日

本版导读

关键词: 定期定额投资 华泰证券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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