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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 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3-01-17 07:37:58    来源:证券时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1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的扩位证券简称为香港银行LOF。


(资料图)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约定,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鉴于2023年01月19日(星期四)至2023年01月29日(星期日)港股通不提供服务,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上述日期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投资者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本基金管理人自港股通恢复提供服务后恢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7日

关于鹏华沪深港互联网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1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沪深港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主要投资市场之一为香港证券市场,鉴于2023年01月19日(星期四)至2023年01月29日(星期日)港股通不提供服务,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上述日期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基金管理人自港股通恢复提供服务后恢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7日

鹏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和网站(www.phfund.com.cn)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7日

本版导读

关键词: 基金管理人 定期定额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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