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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投资挽损已向法院立案,受损投资者仍可加入-焦点日报

2023-03-03 17:32:33    来源:胜衡律师所证券团队


(资料图)

2023年3月2日,ST海投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深交所关注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盈利 6349.64万元至9524.46万元下调为亏损35044.54万元至52566.81万元,业绩修正主要原因为公司2023年2月28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琼96民初706 号)判决,就向关联方海航物流146400万元借款提供的违规担保的全部金额(本金与利息及其他)的30%部分计提预计负债51742.73万元,同时对应收海航物流款项全额计提预计信用损失。

2022年12月29日,ST海投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前于2021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启动立案调查。

一直从事证券索赔案件代理工作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提示,证监会下达的正式处罚文件显示:ST海投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及股权转让相关事项。

目前,全国各地众多投资者已陆续向本律师机构登记索赔。针对海航投资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本所已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还未加入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继续加入。

根据相关公告,宋联民律师认为,在 2016.11.18 至2021.4.29 买入ST海投(000616)股票,并在 2021.4.29 晚间收盘时仍然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目前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网联系律师助理或者宋联民主任,详询索赔具体事宜。

按照索赔新规,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投资者可以对照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尽快加入索赔。加入诉讼索赔,您需要提供:1、加盖业务章或公章的《对账单》;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香溢融通、金正大、围海股份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现在买卖不影响索赔,索赔也不影响股票买卖。证券虚假陈述的索赔案件,是针对特定时段内(证券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的证券虚假陈述造成的股价涨落而进行索赔,侵权事实一旦发生则不可追溯逆回,所以当前股价的涨落和是否卖出或持有,都不再影响投资者对历史上特定时间段内发生的侵权事件的索赔。即便您手头的股票现在没有抛掉并且是盈利的,只要符合我们所说的索赔条件,就可以参加索赔。

关键词: 律师事务所 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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