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地方政府没有发行新增债券 剩余未发行的如何发?
多位财税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地方财力紧张的大背景下,2021年专项债额度依然会维持在3万亿元以上的高位。
刚刚过去的11月份,地方政府没有发行新增债券。
一方面是因为前期地方加快发债进度,按财政部要求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新增债券发行任务。根据Wind数据,前11个月地方发行新增债券约44948亿元,占全年新增限额约95%。
另一方面,剩余的未发行的新增债券,主要是2000亿元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专项债券。财政部11月中旬将这笔债券额度分配至各省份,11月底一些省份调整省级预算,按程序报当地人大批准。因此市场普遍认为,上述2000亿元专项债将于12月份发行。
这笔2000亿元用于支持中小银行资本金的专项债,分配至18个省份,分别为天津、河北、浙江、山东、广东、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西、江西、河南、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等地。
上述一些地方获得的具体额度及投向也逐步清晰。
比如,根据近日广东省《关于2020年省级财政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财政部下达广东地区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100亿元,要求专项用于化解中小银行风险。这笔债券按照各高风险农合机构资金缺口、所在地实际需求及帮扶机构出资情况分配,主要用于定向帮扶高风险农合机构推进风险化解及机制转换工作。
浙江人大近期批准了当地《2020年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新增专项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据报道,浙江获得了50亿元专项债额度。
陕西省政府公布的2020年12月份债券发行公告中明确,12月份将发行4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期限为10年,但这笔债券发行需要待银保监会批复。市场人士分析这笔46亿元专项债是专项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
国务院对获得这笔专项债资金支持的中小银行设置了较多限制条件,比如中小银行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补充资本金前提要完善治理、健全内控机制等。 另外,国务院要求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银行及股东主体责任、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在全面清产核资、排查风险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的前提下,一行一策稳妥推进补充资本金。
此前一些地方银行也公开寻求专项债支持。例如,温州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内蒙古银行、乌海银行发布公告,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资本金。
尽管11月份地方没有发行新增债券,但发行了约1384亿元再融资债券,该债券是地方借新还旧,偿还到期债券本金。
根据Wind数据,1~11月地方债累计发行62605.46亿元。发债接近尾声。
按照惯例,12月份财政部会提前下达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多数省份已启动了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储备项目申报工作,一些地方财政官员告诉第一财经,当地已经向省级财政、发改部门上报了第一批储备项目。
多位财税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地方财力紧张的大背景下,2021年专项债额度依然会维持在3万亿元以上的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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