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网上销售消费品存在缺陷的 生产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8日发布公告,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根据公告,发现网上销售消费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缺陷消费品,通知其他经营者停止经营,并按《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立即实施召回,不得隐瞒缺陷。
公告称,从事网上销售消费品活动的生产者及其他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守法经营,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消费品,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消费品。
公告提到,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网上销售消费品的缺陷信息收集核实和分析处理制度。发现其网上销售消费品存在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死亡、严重人身伤害、重大财产损失,或在境外实施召回等情形的,应按《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公告要求,发现网上销售消费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缺陷消费品,通知其他经营者停止经营,并按《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立即实施召回,不得隐瞒缺陷;其他经营者接到生产者通知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存在缺陷的消费品,并协助生产者实施召回。对未能消除缺陷的消费品,不得再次销售。
公告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采取多种措施实施动态监测,对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公开的缺陷消费品信息,建立有效的阻止缺陷消费品继续在网上销售的程序。
公告提及,市场监管总局鼓励从事网上销售消费品活动的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建立内部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可追溯机制,完善产品标识、销售记录、产品注册、保修索赔等安全记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公告明确,市场监管总局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便捷的争议解决与补救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质量安全纠纷。鼓励开展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自我承诺,履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社会责任,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提升政企共治水平,推动线上零售产业健康发展。
公告提到,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召回监督工作,发现网上销售消费品的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存在未按《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报告有关信息或召回计划、不配合缺陷调查、隐瞒缺陷或未按照已公开召回计划实施召回等违法行为的,将严格依法处理。
关键词: 网上销售消费品
相关阅读
-
2021年中部和西部地区生产总值 分别达...
9月20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区域协调发展有关工作情况举行发布会... -
盐城市盐都区盘活存量用好流量 提升土...
近年来,盐城市盐都区牢固树立节约集约用地理念,充分发挥规划引领... -
强化“支农支小”服务我国 期货市场环...
期货作为金融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劲力量。近年... -
柳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在...
9月16日,柳州市喜迎二十大强国复兴有我暨推进移风易俗·助力乡村振... -
逾60人参赛!2022年东莞市智能协作机器...
9月17日,由广东省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广东省智能机器... -
二季度全国开立银行账户139.74亿户 环...
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发布的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二季度,我国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