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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 将迎来重点领域

2022-07-26 10:46:13    来源:江苏经济报

修订后的反垄断法正式实施进入倒计时。2022年6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决定,修订后的反垄断法自2022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

反垄断法是维护自由市场机制的基础性法律,制定反垄断法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因为只有在自由竞争的情况下,企业才能不断创新,提供更加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无论对企业、消费者还是整个社会发展都有益。

修订后的反垄断法在多处做出重要修改,比如明确“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为本法的执法部门;进一步明确反垄断相关制度在平台经济领域的具体适用规则;完善对于未达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程序;对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等。

对于修订后的反垄断法,笔者认为,其具有以下三方面重要内容:

首先,纲举目张,发展仍是第一要务。平台型企业不但自己要发展,还要支持和促进平台内中小微企业降本增效;合作互通是企业间必须达成的共识,平台企业间的生态开放也应加速推进;此外,平台企业应重视合规能力的提升,加强数据安全、信息保护、算法治理等合规工作。

其次,反垄断法不仅适用头部企业,也适用非头部企业;不仅适用于平台型企业,也适用实体产业。未来,包括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都将迎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就在不久前的7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步发布了陕西省水泥协会及13家水泥企业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总计约4.5亿元的罚款刷新了中国建材领域反垄断处罚纪录,这也是反垄断法完成修订后公布的最新案件。

第三,反垄断法加大了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罚款金额。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八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且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处500万元以下的罚款。相对于过往几十万元的罚款,按照年度销售额比例进行处罚势必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从而显著发挥威慑作用。

修订后的反垄断法的实施,意味着反垄断监管思路更加明晰,监管也将由事后向事中、事前延伸,进一步形成协同监管规制合力。在此背景下,各市场主体要加强学习,提高垄断风险防范、合规意识及能力,让对反垄断法的敬畏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 市场主体 民生保障 科技创新 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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