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热讯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新增有限合伙人的公告|焦点快播

2022-12-13 07:31:15    来源: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空调”)以自有资金投资2亿元参与设立“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其中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虹空调作为该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各出资1亿元,出资比例均分别为6.67%。该基金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部分下属子公司及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组建,基金规模为15亿元人民币。详细情况公司已于2022年7月13日、7月30日、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2022-051号、2022-052号、2022-053号、2022-055号、2022-067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一、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的情况概述


(相关资料图)

2022年12月12日,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华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所持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长虹华意以1元名义对价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受让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红星”)所持的2.15亿元产业投资基金认缴出资份额中未实际出资的2亿元出资份额,受让交易完成并办理工商登记后,长虹华意向产业投资基金进行同比例出资。

本次长虹华意受让有限合伙人宜宾红星的出资份额后,长虹华意作为产业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将持有产业投资基金13.33%的股权比例;宜宾红星仍为产业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持有产业投资基金1%的股权比例。

本次合伙人变更前,产业投资基金的全体合伙人名册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本次合伙人变更后,产业投资基金的全体合伙人名册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二、《合伙协议》变更情况

除新增有限合伙人外,《合伙协议》的其余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新增有限合伙人事项不会对产业投资基金后续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事项尚需提交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需经长虹华意股东大会审议。全体合伙人将在前述审议通过后签署新的《合伙协议》。

三、新入伙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长虹华意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404)

成立日期:1996年6月13日

法定代表人:杨秀彪

注册资本:69,599.598万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大道1号(高新开发区内)

经营范围:无氟压缩机、电冰箱及其配件的生产和销售,制冷设备的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五金配件的加工及销售,对外贸易经营(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除外);资产租赁,家用电器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与服务,财务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

根据长虹华意2021年1-12月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虹华意资产总额为11,732,478,136.91元,负债总额为7,113,526,147.88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618,951,989.0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434,563,352.25元。2021年度,长虹华意实现营业收入13,199,061,830.0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5,433,491.94元。

根据长虹华意2022年1-9月份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长虹华意资产总额为12,684,723,890.82元,负债总额为7,988,265,489.70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696,458,401.1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476,197,172.90元。2022年1-9月,长虹华意实现营业收入9,913,459,539.9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4,866,680.55元。

(3)关联关系

长虹华意与本公司同受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事项不涉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额、出资方式仍保持不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跟进产业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关键词: 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人 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阅读